平等思维唐曾磊
在写作“以爱杀人——思想偏见”一文过程中,我曾经犯了一个很严重的思想偏见:在一开始的时候,我觉得文章中的一个故事很没有意思,一度想删掉。那个故事就是卜劳恩和他的儿子的故事。但文章发出来以后,网友们对这篇文章的反馈却让我大吃一惊。第一个留言居然就是因为这个故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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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雨网友说:
唐老师,被文中的儿子感动得一塌糊涂,你的文章我转走了,谢谢!支持你!
还有一位小蝌蚪网友说:
好让我感动.
我想.在我生气时,我孩子还找我讲话,逗我开心,想我和她说话,一定也是像文中的儿子一样,对亲人的一种信任和爱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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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才跟基地的老师们聊起这件事情,他们都说:既然知道网友和读者喜欢这类的文章,就该多写这样的文章才对啊。
我说:我很想多写对网友和读者有启发的文章,但每次我写的时候,总是根据我对网友和读者的判断来写。我的判断本身就可能是很大的偏见,因为那是我判断的,不是网友和读者的判断。如果我一开始根据我的判断先把那个故事删掉,也许我根本不知道网友和读者对这个故事感兴趣。所以很多时候自己犯了严重的偏见的错误,很可能已经在以爱杀人了,而自己还根本没有觉察到!
各位老师、家长、同学,你们在工作学习中是不是也经常会发生这样的问题?也许你们对学生、孩子、老师、家长,已经发生了很多这样的问题,只是你们不知道而已。
基地的老师们建议我把这个想法发表出来,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更多的启发。
我在《诚征问题》一文中提到过:每个人都可能是错误的。我当然也不例外,所以,看到网友们对我的支持和鼓励,对我提出意见和建议,我从心里感激你们,谢谢你们帮助我!
希望这个反思对您有启发。